會友須知

受浸、受浸轉會、轉會資格及須知

資格及須修畢之課程

受浸

  1. 報名時已參加本會聚會一年或以上 及 穩定參加小組
  2. 「啟發課程」或「基要信仰課程」及 「開始你的新生活」
  3. 「浸禮班」及 浸禮/轉會禮後分享會

受浸轉會(已灑水禮)

  1. 報名時已參加本會聚會兩年或以上 及 穩定參加小組
  2. 「啟發課程」或「基要信仰課程」及 「開始你的新生活」
  3. 「浸禮班」及 浸禮/轉會禮後分享會

轉會(已全身受浸)

  1. 報名時已參加本會聚會兩年或以上 及 穩定參加小組
  2. 「浸禮班」第1-4課 及 浸禮/轉會禮後分享會
  3. 轉會者需請受浸教會發出受浸証明信給本會

薦會(由浸信會轉至本會)

  1. 無須填寫報名表,只須交原屬教會之薦會信給傳道同工/區牧,經義工職員會及月會通過後便可

修改日期:2020年01月01日

申請借堂舉行婚禮指引

申請原則:

教會是婚禮立約的地方,雙方須要同心敬拜神,因為這是向神立聖約,也是彼此締結立約。凡參加婚禮的賓客與他們一同敬拜,為他們感恩,並為他們代求祈福,他們是聖約的見證者,以致教會日後有責任對新婚夫婦關懷、勸勉、鼓勵與協助。這樣的情形只有在教會裏面的弟兄姊妹才有的。如果會友與未信者結婚,他們雙方並不真的在神面前立約,已經失去基督徒婚禮的意義。教會的婚禮事實上既不是「聖禮」(SACRAMENT),也不只是「禮儀」(ORDINANCE)。這是崇拜與立約,與未信者在教會舉行婚禮,如何同心敬拜?如何彼此在神面前立約?這不是人情問題,而是聖工問題。所以在原則上,凡欲借用本會禮堂舉行婚禮者,雙方均須為已受水禮之基督徒,而其中一方必須是本會的會友。

時間:

可供會友借用禮堂舉行婚禮的時段為禮拜六下午二時至四時(共兩小時)
主日下午二時半至四時半(共兩小時), 不接納超時要求。

申請程序:

  1. 填妥「借堂申請書」及「婚禮計劃書」,不少於三個月前遞交本會申請。
  2. 當事人雙方之宗教信仰及婚禮背景,均須先經本會堂主任審查認可, 始受理其舉行婚禮的申請。
  3. 其中一方如非本會會友,必須於呈交申請表同時附上所屬教會發出之會友證明文件,始視作正式申請。
  4. 當事人雙方必須在婚前三個月已完成本會認可之婚前輔導。
  5. 當事人須於婚禮前最少一個月在香港政府婚姻登記處登記,並已獲得「婚姻登記官證明書」(即教堂紙),始得在本會舉行婚禮。

儀節:

悉照本會規定,須由本會牧師或本會邀請之其他浸信會牧師主持證婚,婚禮之程序及其他擔任節目者,均須先得本會之同意。

申請人責任:

會場佈置、鮮花、招待、司琴、攝錄及秩序表等事宜均須由申請人自行負責,並須預先取得本會批准。

設施:

  1. 本會禮堂、地下大堂迎賓地方及新娘房。
  2. 禮堂冷氣和燈光。
  3. 禮堂內基本音響設備和操作員。
  4. 禮堂內的樂器:
    a) 需於婚期前最少三個月申請。
    b) 若樂隊並非本會敬拜隊,須先取得本會同意才可借用禮堂內樂器。
    c) 如有損壞,需賠償。

費用:

港幣$3,000(支票抬頭為「筲箕灣浸信會」)

其他:

  1. 如需借用地方作擺設茶點,需於婚期前最少三個月申請,並由教會按崇拜聚會及事工安排而決定地方。
  2. 若須使用禮堂電子風琴,則必須由本會認可的司琴負責。

備註:

  1. 申請人可於舉行婚禮前預先在本會進行一次綵排,時間由雙方按情況確定。
  2. 如有需要,本會可用禮堂搖控鏡頭把現場情況投影螢幕上,但不會為新人作現場錄影,申請人須自行聘請專業的攝影人員。
  3. 當事人須通知攝錄人員於綵排時間來觀察現場及程序,並由本會職員指導其規則;婚禮期間,攝錄人員不得於台上進行攝錄。 凡未經本會許可,及屆時不服從教會職員指導而進行攝影者,本會有權禁止其工作。
  4. 婚禮佈置範圍及方式,須先徵得本會同意方可進行。
  5. 申請人須於婚禮後清理其佈置和裝飾。
  6. 批准借堂與否,本會保留最後決定權,並會通知申請人最終決定。

修訂日期:2021年3月11日

辦理喪禮事宜指引

  1. 如本會會友(或會友之至親)安息,需本會協助辦理喪葬事宜,請儘速通知教會。
  2. 對駐院之殯儀服務人士可告稱喪禮會由教會協助辦理。
  3.   如果死者在醫院逝世會由醫院方面先發給一張醫生紙證明死因(發證前請通知院方採用土葬或火葬), 如果在其他地方去世則可能要經解剖化驗程序,發證時間較長。 
  4.   攜同醫生紙往死亡註冊處領取死亡證。(死亡證費用每張$140)。
    (香港):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十八樓 (2961-8841) 
    (九龍):長沙灣政府合署一樓303室 (2368-4706) 
  5. 如親友無相熟辦理喪事的資源,可自行決定揀選某一間殯儀館,或向教會查詢有關資料,並與駐守死亡註冊處之該殯儀館人員接觸。

火葬:

  1. 由殯儀館人員協助在死亡註冊處排期火葬,一般排期在7-10天內,注意必須先行致電教會(電話:2567-3115聯絡有關之幹事)與牧者協商日期、時間,此外火葬時間盡量選擇上午11:00至下午3:30之時段為佳。
    - 成人火化收費 (即時在死亡註冊處繳付) $1,220 
  2. 由殯儀館人員帶領選擇棺木等各樣葬禮所需物品,豐儉隨意。
  3. 死者火化骨灰安放位置,可選擇由華人基督教聯會辦理之墳場骨庫位。若選擇政府墳地,則向殯儀經紀索取資料,或自行前往有關機構辦理。
    - 必須經由教會填妥信徒領用墳地申請書。
    - 請自行前往九龍聯合道140號華人基督教聯會大樓二樓(近樂富地鐵站)辦理墳場 申請書、費用,死者照片及碑文內容。 
    支票抬頭請寫「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」收。(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查詢電話:2337-4171)
    - 選擇骨庫位須先到墳場由該處辦事人員帶領挑選位置。(應按優先次序寫下3個選擇,以便在辦理購買手續時具彈性。)
    - 骨庫位收費請瀏覽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網頁:
    http://hkcccu.cemeteries.org.hk/page3/detail/6/ 
  4. 火葬後約兩星期可致電聯絡殯儀館領取骨灰。骨灰寄存殯儀館時間一般以三個月為限,骨灰盅可自行選購。
  5. 骨庫位費用已包括碑石及瓷相之製作,需時三星期至一個月,可致電查詢是否已完成,並與墳場方面約定骨灰入庫日期、時間。
    - 總辦事處:2337-4171 
    - 香港墳場:2817-1821 (薄扶林) 
    - 九龍墳場:2336-0653 (聯合道)

 安息禮拜:

  1. 一般會在葬禮前一至二小時舉行(視乎殯儀館往墳場/火葬場所需時間),由牧師、傳道負責。
  2. 本會建議安息禮拜及葬禮於同一天內連接進行。 
  3. 關於安息禮拜內容、程序及負責人等之安排,最好請直接與負責傳道(或所屬區牧)面洽。
  4. 教會備有一式安息禮拜程序表免費提供使用,也可自行選購合適封面,交本會同工印製程序表。請告知同工所需數量

注意事項:

  1. 喪禮採用基督教儀式,宜免去一切傳統習俗禮(包括傳統脫孝禮儀及用品)。
  2. 台前不設祭品 
  3. 可點白洋燭
  4. 家屬穿著黑袍 (切忌用傳統麻衣等)
  5. 吉儀內一般包括白紙巾、輔幣及糖 (吉儀可選用符合基督教的)
  6. 按預計人數備旅遊車接送出席人士到墳場或火葬場
  7. 按需要自行預備解慰飯

殯儀館電話:

  1. 香港:2563-0241
  2. 世界:2362-4331
  3. 萬國:2303-1234
  4. 寰宇:3977-6601
  5. 鑽石山:2326-0121

修訂日期:2020年02月0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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